騙術花樣翻新,有多少套路在圍獵老人?
有多少套路在圍獵老人
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劉向南
發于2022.7.18總第1052期《中國新聞周刊》雜志
2019年8月初的一天,家住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航天社區的王海生老人突然接到一個電話,一個自稱李龍的男子在電話中告訴王海生,他是北京乾昇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乾昇公司”)的工作人員,是正規的拍賣公司,如果他有郵票、糧票、古玩字畫等,可以到該公司拍賣。
王海生生于1942年,當時手里恰巧收藏了一些全國糧票。他心動了,于2019年9月初帶著129張糧票到了乾昇公司。自稱李龍的“業務員”接待了他。李龍30歲左右,自稱山西人,東北口音。李龍表示,他們公司很正規,可以為他的收藏品進行拍賣。李龍找來一個專門拍照的人給糧票拍了照,之后讓王海生回家等通知。過了幾天,王海生接到乾昇公司一個自稱田雙月的女“業務員”的電話,說他的糧票每張都值二萬元,會給他找下家拍賣,讓他去公司簽合同。2019年9月9日,王海生再到乾昇公司,田雙月接待了他,讓他交2萬元押金,承諾拍賣成功后,會退還他這筆錢,王海生信以為真,刷銀行卡支付了2萬元,簽了“委托拍賣合同”。田雙月說,2019年12月15日會開拍賣會。王海生就滿懷期待地回了家。
早在王海生之前,2018年7月初的一天,家住北京東城區和平里的李志奇也接到過一位自稱乾昇公司工作人員的女子的電話,該女子也告訴他,如果有郵票、糧票、古玩字畫可以到該公司拍賣。李志奇手里也有一些收藏品。2018年8月中旬,他帶著一套郵票和一套第四套人民幣到了乾昇公司。一位自稱錢芳鈺的“業務員”接待了他。錢36歲左右,自稱河北人,她告訴李志奇,可以為他的收藏物品進行拍賣。她還給李志奇看了公司營業執照,李志奇信以為真。就像王海生所經歷的,一個攝影師也給他的收藏品拍了照。李志奇交了100元定金,就回了家。過了一周,他接到錢芳玨電話,錢告訴他,他的收藏品估價出來了,讓他再去公司。2018年9月中旬,李志奇到乾昇公司,他被錢芳玨要求交1萬元,李志奇說沒有錢,就交了5000元現金,錢芳玨很大方,說另外5000元由她來交。李志奇簽了“委托拍賣合同”,然后回家等消息。
然而,王海生與李志奇最后等來的,不是收藏品被高價拍出的好消息,而是發現這原來是一家專門詐騙老年人的公司。2020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接到事主報案稱,2019年4月份,事主李某與乾昇公司簽訂委托拍賣合同,該公司謊稱為事主舉辦拍賣會拍賣收藏品,并收取事主委托服務費10萬元,現該公司在收取服務費后已人去樓空。此后又有多人陸續報案。乾昇公司的詐騙行跡敗露。此后,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該團伙專門針對老年人群體,以免費鑒定、受托拍賣為托詞,先后詐騙300余名受害老年人,詐騙金額達1000余萬元。
自2021年5月以來,檢察機關已先后對該團伙20余人以詐騙罪提起公訴,其中多人已先后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到十二年不等。2022年6月20日,《檢察日報》把此案當做“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典型案例予以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也于同日轉發。
“話術”與“套路”
受騙老人前往的乾昇公司所在地,是在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外大街太華寫字樓某棟的7層。它的邊上就是頗為知名的新世界商場,地段繁華熱鬧,人流密集。“他們這種公司,一般都是要租很高大上的寫字樓。”曾為乾昇公司一位犯罪嫌疑人辯護的北京律師張海亮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說。
乾昇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冊資本1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王淑清。實際上,其真正的老板是一個名叫魏喜權(音)的人。魏喜權是黑龍江省綏化市蘭西縣人。同為該案主犯的高登橋是魏喜權的同鄉。高曾回憶:2018年5月前后,當時他在綏化,他的朋友魏喜權找到他,說準備在北京開拍賣公司騙人,因為魏在哈爾濱有朋友做收藏品公司,還有老家的朋友在北京通州開過這種拍賣公司,有經驗,魏邀請高一起干。后來,魏、高以及另外一個同鄉付某,三人一起到北京開公司,辦理了營業執照,甚至還取得了從事拍賣業務的行政許可。成立公司時,魏想讓高做法人,高沒同意,后來高介紹了一位同鄉的母親李淑清,給李一萬元作為酬金,由李做法人。
專騙老年人的“拍賣公司”就這么成立了。據一位熟知案情的知情人士介紹,該團伙一開始就瞄準了北京的老年人群體,老年人多會收藏一些老物件,或者有收藏愛好,但又不具備鑒識的專業能力,也不了解拍賣行業相關規則,在行騙者許之的收藏品能被高價拍賣的巨大利益誘惑下,很易受騙。此案偵破后,發現受害人均為老年人,其中很多都是80歲至90歲的高齡老年人。
為使老年人入套,該團伙準備了一套“高明”話術。高登橋曾回憶,乾昇公司成立后,魏喜權是老板,他和付某是經理,后來魏喜權又找了之前做過拍賣詐騙的夏咸權和慕博森來當業務經理,并招聘了十幾個“業務員”,由夏咸權和慕博森教他們話術,聯系有拍賣意向的“客戶”。高登橋回憶,“業務員”給“客戶”打電話,都是盲打,是按照某個電話號段打過去,并沒有固定的目標,碰到誰就是誰,之后就按照事先學習的話術跟對方談,讓對方來公司拍賣物品。把“客戶”約到公司后,由“業務員”跟“客戶”談如何合作拍賣,談好后,“業務員”再跟“客戶”簽訂拍賣合同,給拍賣物品拍照,實物由客戶拿回,最后收取拍賣費用。而費用收取的標準,是根據拍賣物品的估價按照一定百分比進行,每件物品收取的費用都不相同,物品估價越高收取的費用就越高。
除了辦公場地租在高檔寫字樓給人以蠱惑外,該團伙也分工嚴密,多使用假名,分別在公司里扮演著逼真的“電話業務員”“拍賣公司經理”“攝影師”“鑒定師”等角色。就像王海生、李志奇所經歷的,待老年人被誘騙進公司后,無一例外地,老人的每件藏品都被鑒定為“珍品”,估價驚人,哪怕是一張糧票或者油票,都會被估值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此后,該公司與已經入套的老年人簽訂委托拍賣合同,通過收取所謂保證金、場次升級費、海關關稅、武裝押運費、 “速通卡”辦理費等各種費用,騙取錢財。
“簽了委托拍賣合同以后,他們對老人說,你回家等著拍賣吧。過了幾天,又聯系老人,說你的收藏品被某個港商或者外國華僑看中了,你還得交一些手續費,或者要你交一些關稅或是其他什么錢,反正是不停地用這種話術來騙老人的錢,直到老人拿不出錢來。”一位熟知這種詐騙套路的知情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而實際上,他們沒有舉行過一次真正的拍賣會。”
而北京警方于2020年末破獲的另一起涉嫌詐騙犯罪的團伙案,也是盯準“銀發族”,對老年人群體步步設坑,涉嫌詐騙。2020年12月,北京警方將以廣健堂集團董事長閆東升為首的多人抓獲歸案。2022年7月4日,北京市石景山區法院發布公告稱,該院定于2022年7月11日上午9時整,公開開庭審理閆東升等26人詐騙罪一案。
閆東升生于1987年,河南省籍。一位熟悉閆東升的人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年齡不大,在北京摸爬滾打,早年賣過光盤,后來賣老年保健品。他表達能力極強,表現欲也很強。他的公司在北京有一兩百人,在全國很多地方都有分公司。”查詢工商資料可知,以閆東升為董事長的廣健堂集團,旗下有包括主公司北京廣健堂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健堂公司”)在內的五家企業,其中廣健堂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注冊資本5000萬元,實繳資本1000萬元,閆東升為法人。廣健堂集團公開的介紹稱,“是一家專門從事中老年健康的大型產業集團公司,集健康產業、娛樂養老、電子商務等為一體。”
據知情人介紹,閆東升等涉嫌詐騙的行為,是指自2019年4月始與海南省一家醫院合作,打著健康旅游旗號,騙老年人去打干細胞。知情人說,這家公司在北京有近20年歷史,最早做老年保健品,通過口耳相傳、搞培訓會等,已經積累了很多老年人客戶。后來認為這是一個機會,“轉型升級,”打著健康旅游的旗號,帶老年人去打干細胞。這種“健康旅游”,其方式是,“你交給公司多少會費,每年會免費帶你去旅游多少次,到地方后還可以給你做體檢,實際上,這一塊他們能賺取的利潤很少,關鍵是在體檢之后,就會讓老年人看病,打干細胞。”
廣健堂與海南醫院方面合作的干細胞生意,有著巨額的利益誘惑,這種巨額利益都是榨取自高端“銀發族”。知情人介紹,作為醫院方面,“打干細胞”的對外標價很高,是18萬或20萬,但其成本價很低,開給廣健堂一類“經銷商”或“渠道商”的結算價也很低,只有2萬~2.5萬元。在這種巨額利益誘導下,醫院與“經銷商”、“渠道商”相互配合,各個環節都精心設計套路,以使老年人入套。
首先,在老人被帶去進行所謂“健康旅游”前,都要對這些“客戶”家庭狀況進行分析,比如有沒有財力,能不能“做活”。到了目的地,先旅游,后體檢。體檢報告出來后,“渠道商”會和院方一些人私下開會,針對每個“客戶”的體檢報告,由“渠道商”的“代理”——每個老人有一個“代理”,或每個“代理”會帶多個老人——分別介紹客戶特點,比如家里能有多少錢,能不能說話算數,從而結合體檢報告,推薦做項目,并判斷成功幾率。這個環節,是所謂“問診會”。
在開過“問診會”的次日,是帶“客戶”見所謂醫生環節。知情人介紹,“客戶”見到的,有的真是院方安排的醫生,這些醫生之所以會配合“渠道商”來做這些事,有的是因為能拿“渠道商”的回扣等好處,另一部分,是為了完成院方業績考核任務;而有的“客戶”見到的,甚至并不是真的醫生,而是“渠道商”或“代理商”安排的人,他們穿上白大褂,冒充醫生。在這個環節,這些“醫生”會向“客戶”推銷打干細胞。推銷時,用其內部名詞來說,老人會被“下危機”,也就是會被嚇唬,“說看你的體檢報告,如果再不做這個項目,就會有什么問題。”為了能推銷順利,除“下危機”之外,還有另外一個辦法,是過度吹噓,也就是會對老人說,他們這個項目,哪些著名人物體驗過,說這個項目還受到國家支持,本來要收25萬元 ,國家補貼了5萬元,所以就只收20萬元了。
“下危機”之后,就到了“壓單”環節。所謂“壓單”,也就是討價還價。昂貴的價格會讓老人遲疑,會反復砍價。“這類似于在商場買衣服,你說100元,他問80元行不行,你說得先去問問領導,然后領導出來,游說一番。”知情人說。
經過上述環節,一些項目就推銷成功了,而其中最賺錢的當屬打干細胞。這里還有最后一個環節,就是由醫生“出單”,也就是由醫生來明確這個老人能不能做。知情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有的醫生會比較慎重,如果老人身體不太合適打干細胞,就不會開單。“在這個過程中,渠道商和院方還會發生一些沖突,渠道商肯定希望都能開,而院方的一些醫生,還是多少會有些顧慮。”
至2020年12月閆東升等犯罪嫌疑人被抓,這個帶老年人到海南打干細胞的項目,前后運營了一年多。知情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此案中,受害人有三四百人,涉及資金約2000萬元。除廣健堂公司方面,“醫院的人,也抓了幾個。”
迭代的騙術與封閉的老人
近年來,涉老年人詐騙犯罪頻發,新老騙局不斷翻新升級,龐大的老年人群體成為詐騙分子圍獵目標。一份來自于廣東省律協的關于老年人群體被詐騙的材料這樣總結:在互聯網快速發展、人口加速老齡化的新趨勢下,針對老年人的騙局也呈現出花樣翻新、層出不窮的特點,且已逐漸形成集返利、傳銷、詐騙為一體的混合型犯罪,極具誘惑性和欺騙性;“解凍民族資產”老騙局換個故事仍屢試不爽;還有各種以投資養老公寓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餌,引誘老年人加盟投資;舉辦所謂的理財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游、發放小禮品等方式,引誘老年人投錢;營養保健品消費、高額借款等也成為老年人被騙的重災區;此外,還有利用封建迷信、古董收藏等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新型詐騙案件。
廣州市法律援助處的工作人員李清會經常接待來進行法律咨詢的老年人,其中有的就是遭遇了詐騙。“是關于養老床位,但是他們都沒構成詐騙犯罪,屬于民事欺詐。”李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這幾個欺詐事件,都涉及一家院址位于廣州市與佛山市交界處的養老機構。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檢索,可以檢索到數十份民事判決書,內容都是老人要求這家養老機構退回已經支付的數十萬元認購款,原因是該機構進行虛假宣傳,并且步步設坑。
令李清印象深刻的,是2020年她接待過的一位前來咨詢的女士,她70多歲了,退休前曾是一名檢察官,她認購了這家養老機構的床位,投入幾十萬元,想退出。“我問她,你之前負責公訴犯罪分子,怎么也會上當受騙呢?她說自己退休后,日常基本上都是跳舞、健身,對原來專業的事情已經不理了。這些老人家,作為曾經的社會管理者,在退休后就慢慢脫離了社會,認知能力確實在退化。”在李清看來,這也正是老年人之所以會被詐騙分子獵獲的一個普遍原因。
前述來自廣東省律協的材料則從老年人“自身因素”,分析這個群體之所以會被詐騙分子重點圍獵的成因:社會在快速發展,而老年人仍習慣于按傳統觀念參與社會生活,評判他人與社會;一些老年人缺乏法律意識,沒有法律常識,對詐騙人員的手段越來越難分辨。
六七十歲的老年人,是改革開放后居民收入水平持續增長的受益者,有一定儲蓄,但普遍缺乏投資理財觀念和知識,錢物管理不嚴;特別是年輕時沒有個人養老規劃,退休后收入銳減,很多人不僅指望不上子女,還可能被“啃老”,這都讓退休后的老年人倍感經濟壓力,缺乏財富安全感;還有一部分老人存在貪小便宜心理,特別是經歷過社會動蕩、物質極度匱乏等特殊歷史階段,曾經的生長環境讓他們形成了對物質價值的判斷,他們渴望擁有更好的物質條件,這樣才能讓自己感覺更有安全感,因此總是容易被各種“小恩小惠”吸引。
老年人身體會出現這樣那樣的毛病,會有生活的不便及痛苦,所以他們總是擔心小毛病會發展成為大毛病,以致影響壽命;一些保健品公司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長壽或者患病又不愿意去醫院的心理,通過銷售人員游說,甚至是雇托兒設局欺騙,而家人往往忽視老年人的心理狀態;進入晚年,人的體力和精力都在衰退,需要家人關懷,老年人對關愛、歸屬的渴求使得騙子有機可乘。
目前,許多正規金融機構、營養機構、醫療機構等忽視老年群體需求,很少深入基層開展專門知識講座,反而讓不少騙子占領了這塊市場;老年人對傳統媒體普遍有較高認同度,一些出現在電視或報紙上的假專家、假教授雖然屢被曝光,但還有很多老年人蒙在鼓里;相較于年輕人,老年人的信息面較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
而詐騙者的騙術也在迭代更新。北京律師張海亮曾做過8年基層警察,他回憶,在2015年前后,開始興起電信詐騙,彼時這些詐騙還沒有針對老年人,針對的是年輕學生群體,其中發生的最惡性事件是山東臨沂市高三女生徐玉玉在遭遇電話詐騙后猝死事件。后來電信詐騙開始轉移到老年人身上。在老年人被電信詐騙“圍獵”的同時,2017年前后,開始了老年人群體成為主要受害者的“非吸”或集資詐騙事件的爆雷,而在這種詐騙中,“以房養老”詐騙成為一種典型變種。
深陷集資詐騙
今年65歲的前出租車司機黃耀杰家住廣州市越秀區較場西路,回溯他身陷集資詐騙泥沼的經歷,是始于一個誤會。2017年的一天,他正在較場西路上走,看到一家門店掛出了“中青金服”的招牌。懷著好奇心,黃耀杰就在店門口停留了一下。業務員告訴黃耀杰,他們是經營金融產品,并保證有較高的收益,絕對可靠。黃耀杰心動了,決定先買3000元的理財產品,3個月期,年利率8%。
結果,還沒滿三個月,提前一天,業務員告訴他錢已經打進他的賬戶。在“試水成功”后,他在“中青金服”業務員幫助下,每月都會在那家門店買理財產品。“就是拿到本金與利息后,再湊夠一個總數,投進去。”黃耀杰當時知道這是一家P2P公司,“等于它是中間人,業務員說很多大公司都向它借錢,連茅臺都在借。”對于業務員的這些說辭,黃耀杰沒有懷疑,因為他看到,這家門店里展示了一些當地要人為公司剪彩的照片。
“那段時間,我都是三個月三個月地買,后來嫌麻煩,就一投一年。”2018年7月,他一次就投入75萬元。但是,該年8月,“中青金服”爆雷。
黃耀杰說,他之所以會一下子投入這么多,是因為利息要比銀行高,是10.08%。“他們還經常請我們去旅游,一天游,到景區玩,玩完吃飯,還去當地的門店,他們還讓門店里的人送我們糖水吃。”而這只是“大客戶”才能享受到福利。所謂大客戶,要一次性投入50萬元以上才能滿足條件。“由于看到當大客戶好,我也想當個大客戶。”
為拉攏老年人,“中青金服”開了一些“體驗館”,每個星期都要給那些老人健身按摩。“在他們這里,老人不用排隊,也就是所謂一站式服務;他們還經常開茶話會。這里就像是老年人之家。”一位受騙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隨著爆雷,2018年9月,廣州中青金服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黃元濤、法人兼總經理王耀輝、副總經理張亞中被抓,2020年12月29日,廣州市中院一審判決黃元濤、王耀輝犯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三年,張亞中犯集資詐騙罪和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在該案中,經司法會計專項審計,中青金服募集資金共計7億多元,已還金額共計5億余元,兩者差額為1.9億余元無法歸還。
這個案件不是孤例。在浙江寧波執業的律師王煥承觀察到,在2020年P2P平臺被央行宣布“全部清零”前,P2P金融詐騙事件里的受害者,很大一部分是老年人。
王煥承分析,像股票、債卷、房地產之類投資渠道,老年人普遍都不懂,也做不好,他們普遍都是把一生的積蓄存到銀行,有的銀行會有一些理財產品,但年化利率不太高,而P2P金融詐騙公司或小貸公司,都宣稱是百分之十幾的年化收益率,老年人容易被這種高利吸引;這些金融詐騙公司,會到菜市場,到老年人活動的公園,散發印刷精致的小傳單,包裝得很高大上,顯得很有實力;老年人對新生事物接觸少,洞察力偏弱,辨識真偽的能力也較差。
整治須標本兼治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新曾在最高人民法院掛職擔任刑三庭副庭長,他見證了由中央政法委牽頭的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從醞釀到部署的全過程。王新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2021年10月末,中央政法委就開始醞釀這場專項行動,當時,中央政法委曾召集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開過一次座談會,要求各職能部門拿出方案來。
到了2022年4月,中央政法委召開專項行動部署會,正式開始部署。
在王新看來,如何解決好老人贍養與養老服務問題非常重要。“養老詐騙的丑惡現象需要進行刑事打擊,但這只是治標。如果把養老問題解決了,它產生的土壤也就不存在了。養老問題是一個系統的問題。這次專項行動,民政部也參加進來,實際上就是想解決這個問題。”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2021年12月30日,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60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在多項修改中,值得注意的是,《解釋》原第二條規定了非法吸收資金的十種行為方式,并規定了“兜底”條款。修改后《解釋》在原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司法新實踐和犯罪新形式,在該條第(八)項、第(九)項中分別增加網絡借貸、虛擬幣交易、融資租賃等新型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方式,同時增加了一項“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老年產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作為第(十)項。最高法院刑三庭相關負責人曾就這處修改解釋其背景:近年來,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犯罪頻發,犯罪分子打著“養老服務”“養老項目”“老年產品”以及“以房養老”等旗號進行非法集資活動,嚴重損害廣大老年人合法權益,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國家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應依法從嚴懲處。
此處司法解釋的調整,也與打擊整治養老詐騙這一“國家行動”的部署相呼應。
曾在最高法院刑三庭掛職擔任副庭長的王新全程參與了該司法解釋的修改。他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中,涉及的罪名較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是最重要的板塊。“我們可以看到,現在公布的很多典型案例,主要就是涉及了非法集資這一塊。”王新說,“老年人手里有些閑錢,他們就想著如何養老,如何進入所謂的養老福利院,就開始進行這方面的投資,這當中甚至還會涉及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我認為,實際上,這當中,主要會涉及的是三個罪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非法集資犯罪的手段隨著時代變化而變化。王新介紹,在2012年之后,隨著互聯網+的出現,非法集資犯罪開始發生很大變化,那之后,非法集資主要是網絡借貸,也就是P2P;到了2014年,非法集資又開始發生急劇變化,從這個時候開始,養老服務開始成為非法集資的一個突出問題。到了2015年、2016年前后,養老服務更是成為非法集資的重災區,問題更加突出.在2021年10月末中央政法委開始醞釀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時,最高法院也正在修訂前述審理非法集資的司法解釋。“我們之前提交最高法院審委會的稿本,本來有養老服務這一塊,后來把它拿掉了,因為認為有的非法集資的手段可以把它涵蓋。”王新回憶,“后來我們結合中央政法委召開上述座談會的精神進行討論,認為還是需要把養老服務這一塊單列出來。所以,在提交到審委會正式討論時,我們就把這個方案給提出來了。最高法院審委會在討論后,同意了這個方案。”
“修訂后頒行的司法解釋,在第(十)項把涉及養老服務這塊單獨編序,這凸顯了對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的刑事打擊導向,也體現服務‘國之大者’和‘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王新說。
(文中王海生、李志奇、李清、黃耀杰為化名)
《中國新聞周刊》2022年第26期
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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